談「以核養綠」公投


「以核養綠,務實規劃國家能源政策」公投主文:

您是否同意: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,即廢除「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 一百十四年以前,全部停止運轉」之條文?

很多人都只著眼在「以核養綠」四個字,而未仔細思考什麼是「務實規劃國家能源政策」。

那麼,我們的能源政策,到底是有什麼問題呢?首先我們要思考,公投主文為什麼是針對「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」?「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 一百十四年以前,全部停止運轉」,又會發生什麼事?

這題應該很簡單,結果就是,民國 114 年(西元 2025 年),該條法規「寫死了核能」,達成「非核家園」。

當【2025 非核家園】成為大前提…

政府的大方向政策,會成為其他小方向政策配合的目標。比如因應「2040年台灣新售機、汽車將要全面電動化」政策,郵局給郵差們新配的「坐騎」,就換上了電動車

同樣的,當【2025 非核家園】成為主要政策方向,其他的部份也必需動起來。台灣的能源,按類別可以分為火力(燃煤、燃氣、燃油、汽電共生)、核能、再生能源(水力、太陽能、風力),我們先看看歷年來裝置容量的發展,與發電量的比較圖。

裝置容量越來越高,發電量是不是夠用呢?

首先,要承認電力不足的事實

政府其實有試著以政治手段,讓歲修完的核電機組不允許再重啟,達到「非核家園」的目標(或是對環保團體有什麼承諾?)。但最終還是得面對現實,2017年6月,「4天內重啟核三廠2號、核二廠1號機,雲林縣許可六輕燃煤展延」,甚至發明了「再轉」一詞來開脫。

還有一個指標性的東西,就是【需量競價】。什麼是需量競價呢?就是系統高載時期,開放用戶把節省下來的電賣回給電力公司,並由用戶出價競標,電力公司則採愈低報價者先得標方式決定得標者。換言之,「給你錢,拜託你別用」,當需要做這種事時,不就是因為缺電了嗎?

2018年8月1日,媒體報導,「今日用電勢將進一步刷新紀錄,衝向3700萬瓩,已大幅拉高【需量競價】量達12.6萬瓩」。

所以,雖然都說備轉有 6%,但實際上是用盡了各種手段的成果,尤其在發電量上,核能穩定地供給 10% 左右的電力。

在承認電力供應「很勉強」,甚至可說是「不足」之後,想要「非核」的話,就一定要面對「電從哪裡來」這個現實層面的問題。

那麼,電從哪裡來呢?

以【非核家園】作為先決條件,那勢必只能提升「火力」與「再生能源」。先來看看再生能源吧,我們將上面的比較圖,只取出核能與再生能源的部份。

可以看出,核能的裝置容量,自民國 74 年之後就未再增加。而再生能源的話,去年裝置容量就已達核能的【九成三】,發電量卻只有受到各種限制、半途「再轉」之核能的【一半不到】。

即使是只看自身,這發電量也不到裝置容量的三成。近幾年來,可能是因為「非核家園」的目標,政府很努力在推廣設置,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提升幅度比過往都大。但以這樣的發電效率,要取代核能的發電量,需要再幾倍的投入資源?

這裡還沒談再生能源的間歇性(不穩定性),大家應該都看過星爺「國產零零漆」裡面,經典的太陽能手電筒橋段。

聞西:我發明了一樣東西對你一定很有用!(說著拿出一支手電筒…) 零零漆:手電筒!? 聞西: 錯!!!這是不需要電池的太陽能手電筒!在有光的時候它就會亮… 零零漆:那在沒有光的時候呢? 聞西:絕對不亮!!! 零零漆(點點頭…):那有沒有可能在沒有光的時候會亮呢? 聞西:問得好! 關燈!!(手下把燈關了) 聞西:用另一隻手電筒照著它…它就會亮啦…你看…是不是… 零零漆:這個發明還真是有創意…

想想看,無光無風的日子,它還能供應同等的電力嗎?不行的話,還能叫大家「共體時艱」嗎?所以得為他準備等量的備援電力。

但在再生能源之外,因為我們的前提是「非核」,那麼就只剩下…火力了。

所以歡迎蒞臨「火力家園」,燒好燒滿。

火力也有低污染的選擇,有什麼不好?

好吧,我們都知道,核能是沒有空污跟碳排的,但既然說好了要「非核」,那只好退而求其次。燒天然氣的【燃氣機組】,目前佔全台火力機組裝置容量的 59%,一般認為在空污上的排放尚可接受,尤其是新的「複循環機組」還再比舊機組降低一半以上的排放量。那為了「非核」大業忍一下,燒好燒滿吧? 電價貴一點就當健康捐了?

對不起,做不到。

台灣的能源 98% 都來自進口,尤其天然氣都是坐船來的,目前台灣的天然氣儲存空間不足,存量一般只夠燒不到一禮拜。還想多設電廠多燒,那庫存量就更不足了。

所以第三接收站、儲油槽什麼的,都得排除眾議來蓋;燃煤也必需準備,所以深澳也是勢在必行。

再生能源緩不濟急,火力又一直被抗議;非核之後,電究竟要從哪裡來?

廢除法規硬性限制,「務實規劃國家能源政策」

讓我們繞回來,如果我們不要用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,去限制未來的能源政策呢?

有人先問了,沒有限制,核電廠會不會一直延長用下去?

不一定。因為核電廠需要營運執照,而執照是有時間限制的,到期之後必需檢討整體狀況,再來評估要不要、能不能延役。這個部份當然是交給專業來判斷,大環境許可,能源供應沒有問題,社會傾向非核,那麼自然會除役,不需要以法規去寫死。

當能源規劃回歸務實,那麼首先我們面對電力不足時,就有了底氣,也多了一些餘裕與選擇性。

我們可以不那麼著急地推廣,轉換效率還不成熟的再生能源,種電種到不該種的地方,造成景觀上、農業上,或生態上的浩劫,然後實際發電量又只有三成,這樣的虧本生意。

對火力發電來說,也可以降低各機組的負擔。夏日用電高峰時,能開的火力機組幾乎都是滿載在及電,之前因為政策拖延核能的「再轉」時,火力機組更是長時間發動,連歲修都幾乎沒辦法排程,甚至超載在發電,十分傷機器。所以一般也認為一些機組的故障與跳電,跟這樣的「操勞」有關。

而對未來而言,有核能的基礎下,之後火力的配比可以有更多選擇,例如可以預留一些機組的位置,給下一代燃媒技術-「煤炭氣化」,可以再降低 40% 的排放。再生能源也可以期待新技術提升轉換效率,或是有時間可以評估真正最適合的光場、風場,提高設置成本的 C/P 值。甚至,真正徹底的評估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…

也就是說,廢除法規寫死的政策限制,「務實規劃國家能源政策」之後,我們就有餘裕,可以找出減污少碳、真正對環境好的能源方式。而不必因為馬上要面對電力不足問題,急就章開發各種能源,造成各種浪費與錯誤。

這就是我理解的,「以核養綠」。

以核養綠 官方網站:https://www.green-nuclear.vote/

有需要的話,可以線上填寫,列印然後簽名寄出:https://green-nuclear.racterub.me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