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倍券與消費券之比較,與一些理論整理與發想


消費券與三倍券基本資料比較

比較項目 消費券 三倍券
發放時機 歷經2008 金融海嘯後 歷經 2020 COVID-19 疫情後
發放日期與使用期間 2009 年 1 月 18 日 發放
2009 年 9 月 30 日 截止
計 255 天
2020 年 7 月 15 日 發放
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
計 169 天
發放形式 紙本(智慧手機未普及) 紙本與數位
對象 2009 年 3 月 31 日以前出生之國民,或於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有居留權之配偶 2 千 3 百萬國民 + 15 萬名有居留權配偶
券額 3600元(6張面額500元、3張面額200元) 3000元(4張面額500元、5張面額200元)
成本 每人 3600 元,乘以 2009 年人口數:23,119,772 (來源:內政部戶政司)為 83,231,179,200… 總舉債858億元,扣除支出部份為 25.688208億,可能為其他成本。 民眾需自付 1000 元,表示政府每人實付 2000元。2019 年 9 月資料,全國人口為「23,593,783」人。(來源:全國人口資料庫地圖)加上很難查確切數字的有居留權配偶 15萬,總共是 47,487,566,000 元。預估舉債為 500 億元,所以扣除之後,也差不多是 25.12434億,可能為其他成本。 
領取/購買與回饋 2009/1/18 日當天,以類似選舉投票模式,在各縣市逾14000個發券所發放,需持國民身分證/戶口名簿、印章及領券通知單方可領取。(第一階段)

當日未領取者於 2月7日至4月30日間可至通知單上之指定郵局領取(第二階段)

逾期不補發。
郵局:7/15 開始購買(郵局 1300 多家)

超商:7/1 開始預購 → 7/15 開始領券(四大超商合計 11000 多家門市)

信用卡/電子票證/電子支付:7/1 開始綁定 → 7/15 開始累積消費滿三千 → 回饋
- 行動支付:直接轉入 App 帳戶 2,000
- 電子票證:到超商靠卡回存 2,000
- 信用卡:隔月帳單直接扣 2,000

(120萬中低收弱勢,一開始的一千元,直接匯入戶頭)
使用限制 消費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現金、商品禮券、現金禮券,或以電子、磁力、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。
消費券不得作為扣押、抵銷、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。
不找零。不得用於電商網購、繳費、繳罰單、規費、菸品、保單、股票、國民年金、信用卡費、禮券、儲值
收購兌現罰則 消費券不可經私下籌資收購,此形同商業行為。若經舉發,將計算所籌資收購之消費券,而根據總面額罰鍰1倍;若再犯2至4次,將罰鍰2倍;犯至5次以上,則罰以3倍。 蘇貞昌在記者會上回答:券好用…哪有傻的人會賣給你 ...
商家兌現 申請過營利事業登記的店家,收受消費券後可將消費券存入銀行帳號中兌現。

未曾申請過營利事業登記的商店或攤販,若收受消費券,無法存入銀行帳號中兌現,但可於採買原物料時,將消費券轉手給上游廠商以抵扣貨款,或在使用期限內再拿出來消費。
有統編店家:可到郵局、銀行兌換 → 匯入店家、企業或負責人帳戶

無統編店家:委由有統編的商圈、夜市管委會、自治會等單位到郵局、銀行兌換 → 匯入帳戶後再發放給店家

(7/23 後就可兌換)
相關法規 前一年九月即完成立專法:

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
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及發放作業辦法
振興經濟消費券使用辦法
振興經濟消費券兌付辦法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

第九條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、事業、醫療(事)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,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、補貼、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。

醫療機構因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需要而停診者,政府應予適當補償。

前二項之產業、事業、醫療(事)機構之認定、紓困、補貼、補償、振興措施之項目、基準、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,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,報行政院核定。


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(6月22日 發佈)

消費券事後統計表

表1:消費券發放人數、金額統計表

發放人數(人) 金額(億元) 占應發放比率(%)
應發放 23,264,247 837.51 2.5%
已發放 23,128,527 832.63 3.5%
未發放 135,720 4.89 0.1%

資料來源:內政部

表2:消費券兌付金額統計表 |兌付日期|累計兌付金額(億元)|占已發放金額比率(%)|占預算837.36億元比率(%)| |---|---|---|---| |至98年10月27日|828.49|99.5|98.9| 資料來源:內政部、財政部

對98年經濟成長率之貢獻

股市效益\替代率 76.06% 71.5% 67.41%
情境1
0.28
情境3
0.33
情境5
0.38
情境2
0.33
情境4
0.39
情境6
0.43

資料來源:行政院經建會,「發放消費券對國內經濟效益之評估」委託研究計畫

美國的財政乘數經驗

美國財政乘數估計

政策類型 下限 上限
聯邦政府購買財貨勞務 0.5 2.5
支應地方政府基礎建設的移轉性支出 0.4 2.2
支應地方政府其他政策的移轉性支出 0.4 1.8
提供給個人的移轉性支出 0.4 2.1
針對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給付 0.2 1
中低所得者的兩年期減稅政策 0.3 1.5
高所得者的一年期減稅政策 0.1 0.6

資料來源:Chinn M. (2013), Fiscal Multipliers. 收錄於Palgrave Macmillan(eds),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詞典。

小評

消費券的發放並且兌換(有使用)佔總預算的 99.4% x 99.5% = 98.9%,我們可以說消費券從「使用率」來看,有達到約 9 成 9。

三倍券與消費券目的上雖然有些許的差異,但是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,都是希望提升消費與經濟。

三倍券讓民眾先拿出 1000元,一定先有花到這個設計,一來是減少發行成本,本質上算起來,3000 元就是自己的 1000,加上政府的 2000;相對消費券的 858 億,500億真的有省到。但限制可能會影響使用率,而且數位版不會先要求拿出1000(保底沒了),加上消費券近九成九的使用率… 最終實質的消費金額有可能差不多。

經建會自估消費券對於 GDP 的貢獻僅約0.28~0.43%,替代率達六至七成,也就是六成至七成的花費是用以購買本來就打算購入的項目,成果低於預期。三倍券的先收 1000元設計,在創造 GDP 上面來看,是沒有特別有利的。

但自付 1000,相對白送的消費券,省下的成本是真的;三倍券能不能用約七成的成本達到差不多的經濟效果,值得觀察。

不過,考慮到主要目的在消費救經濟,「省成本」是其次,重點是在「能不能鼓勵消費,刺激經濟」。

這類券在被收回兌換之前,可以看作是一批現鈔在市場循環,對市場的經濟流轉是絕對有正面幫助的。然而,這僅限紙本消費券,數位消費券最多就一次性了,當然如果讓他回饋的是現鈔或消費券,那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
指標上也不是看「使用率」,而是「替代率」,也就是說,這筆額外的收入,會替代多少你原本就會有的消費。如果拿這些額外收入支付日常生活所需,將原本支付日常生活所需的錢,存在郵局銀行不需領出,那麼「鼓勵消費」就沒達成,「刺激經濟」更談不上了。

在兩種券的設計上,我認為對「產生額外消費」都沒有太明顯的幫助。


部份與刺激消費有關的經濟學理論

那麼,怎樣刺激產生額外消費呢?創新大概比較困難,但我們可以找一些經濟學上相關的理論來看看…

※ 凱恩斯主義經濟學

約翰·梅納德·凱恩斯(John Maynard Keynes, 1883年6月5日-1946年4月21日)是現代西方經濟學最有影響的經濟學家之一。 他的傳世巨作《就業、利息和貨幣通論》中認為,「生產和就業的水平,決定於總需求的水平」。

這在二戰後那個大蕭條的年代,蠻多國家都採取凱恩斯的理論,只是作法上有些不同。比如德國採用的是讓收入降到底,生產先起來,之後購買力逐漸提升的 Mini Job(類似現在中國的「地攤經濟」)。

但更有名的是把這個論點當數學算式,逆轉想法創造出的「需求創造供給」理論。例如說,政府無端提高了公共建設的支出,創造了一大塊「總體需求」。有了無中生有的需求,就必然會有民間商工業界等供給端動起來生產以滿足它;那麼接著經濟也就被拉著運轉了。最有名的例子,應該是 富蘭克林·德拉諾·羅斯福(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)使用這個經濟政策打敗了大蕭條,並在 1933-1945 年間,連任四屆美國總統。

※ 持久收入假說

我們的「消費支出」取決於「可支配收入」這個應該沒有疑義,而重點是「可支配收入」包括了什麼。

傳統經濟學派,美國著名經濟學家,米爾頓.傅利曼(Milton Friedman)認為,消費者的消費支出不是由他的「當期收入」決定的,而是由他的長久穩定收入決定的。亦即,短期少量的收入增減無法改變人們的消費行為,必須真正改變恆久收入預期,才會改變消費行為。

※ 心理帳戶學說

而加入人性心理的「行為經濟學」,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理察.塞勒(Richard Thaler)提出的「心理帳戶」學說,認為人會對本質上相同的金錢,在心裡去進行帳戶分類,各自有著不同的花法。

比如,我們會把工資劃歸到靠辛苦勞動日積月累下來的「勤勞致富」帳戶中;把年終獎金視為一種額外的恩賜,放到「獎勵」帳戶中;而把買彩票贏來的錢,放到「天上掉下的餡餅」帳戶中。

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受到心理賬戶的影響,因此總是以不同的態度對待等值的錢財,並做出不同的決策行為。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,一萬塊的工資、一萬塊的年終獎和一萬塊的中獎彩票並沒有區別,可是普通人卻對三者做出了不同的消費決策。

※ 沉沒成本效應

「沉沒成本效應」。比如價值 1000 元的表演門票,卻遇上交通困難,你是去還是不去呢?

本來決策的理由應該是你多想欣賞這場表演,但結果卻是,如果這門票自己買的,會覺得不去可惜;但若是別人送的,會覺得不去也沒什麼關係。這就是在實際生活中,廣泛存在著一種決策時的非理性現象。

※ 誇張貼現陷阱

大衛·萊布森 (David Laibson)所提出的一個現象:當人們預期金錢收人但尚未收到它的時候,他們是能夠相當理性地在花多少和儲蓄多少的問題上作出規劃的。但是當錢真的到來的時候,人們的意志便崩解了,錢往往立即被花掉,這一現象被稱為「誇張貼現」。

但也有人提出可能有國情差異,比如華人被觀察,大多為「超級儲蓄」。

我的看法

這裡,我就試著先從整理出的經濟學理論,看看有沒有什麼可以做的地方。

「凱恩斯主義經濟學」的重點在需求帶動供給,那麼放在消費券上來說,就是政策上不只是發錢,而是還要考慮「如何帶動民眾增加消費需求」,才能帶動後續的「一『民』之所需,百工斯為備」效應。但對這個學說的檢討似乎很難深入,因為思考的結果,就是已知的目標。問題不在知道,而是在怎麼做到。

整體來說,我是認同行為經濟學的理論:人的經濟行為不一定都是理性的。所以對人性與心理越瞭解,才越可能催生出對消費的刺激。這樣說起來,現在的各式商業行銷與廣告業,應該是其中佼佼者了。或許這個部份可以請教或借鑑一下他們的看法吧。

「持久收入假說」認為短期的收入不會改變行為,少量且一次性的花錢效用不大。那麼若是搭配認為民眾會為收入區分類別的「心理帳戶學說」,將消費券預算結合 原本要退的稅額,轉為長期固定式發放的鼓勵消費補貼金,讓錢進入民眾「固定額外收入」的「心理帳戶」,可以花得更安心,也許是另一種思維?

「沉沒成本效應」著重在取得過程所費的代價,那麼如果領券上設定門檻,需付出一定的時間或金錢成本,可以過濾掉實際上不需要他們的人。亦即,會願意花一些時間成本去搶的人,就是真的會去使用它們的人:「我付出了這麼多才搶到券,必須要好好消費!」還可以結合主張突然到來的收入,會打亂人們原本的規劃,進而引發消費的「誇張貼現陷阱」理論。限定門檻、降低人數之後,就有可能提高每人的配額,砸到他擴大消費~

以上,稍微做點淺薄的推想而已,僅供拋磚引玉,希望能引起大家更多的想法~